大限将至!2866份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汇总(附律所和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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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7月11日止,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562家,其中在2月5日《公告》出台后新增登记管理人554家。
截至2016.7.11基金业协会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数据 |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法律意见书总计 | |
私募基金管理人总数24562家 | 《公告》后新增554家管理人登记 | 2866件 |
经5.1强制注销及以后自行申请注销两千余家后存量24008家 | 其中须出具并已办结法律意见书2312件 | |
2016-7-11制表by金融监管研究院孙海波、李慧 原始信息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
中基协在7月6日发布《关于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尽快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相关展业要求的温馨提醒》,再次强调8月1日注销大限,即在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在今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而根据《公告》要求,不论是新设管理人登记还是考虑到首发产品备案,法律意见书都是其必备要件之一。为此,笔者特统计了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的截至2016年7月11日止,已办结法律意见书的律所及其承办律师的名录。
上半年办结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的律所排名前30名名单:
截至2016年7月11日,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已新设55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
除新设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形外,其他专项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法律意见书办结情况如下:
……
截至2016年7月11日止,中基协公示已办结法律意见书共计2866件,限于篇幅,读者若需完整版本,可联系作者微信lh15921265824预定《资管监管政策报告》(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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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管相关的自贸区及跨境监管环境介绍(快速略过的部分)
三.理财业务的总体框架(重点解析部分)第二讲 银行理财和同业业务监管(4.5小时的课程,详细梳理银行理财、同业业务、非标监管趋势、MPA宏观审慎,通过具体处罚案例和部分合规的产品设计帮助理解监管思路和要点)四.关于资管跨行业穿透的探讨五.非标的由来及非标转标模式探讨六.同业127文和140号文一年半回顾七.信贷资产转让及82号文
八. MPA宏观审慎监管
第三讲 中小银行资产产业发展基金实务与新形势下转型创新 一、产业发展基金操作实务与案例 二、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 三、中小银行面临困境及最新文件解读
四、中小银行转型方向及当前业务发展思路
第四讲 私募基金监管、运作及产业基金实务分析 一、私募监管 二、私募基金投资运作 三、引导/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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